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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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媳妇儿,梦里的女主。

自己这是无意间救了女主了?这倒是与书中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不一样,在书中,自己第一次见赵芸时,就是对着她好一通的冷嘲热讽,没有任何理由,沈绾笛现在想想只觉得奇怪的很。

旁边的陆梅还在发着牢骚:“你说赵芸也是,给家属院里闹也就算了,这怎么还跑到这大街上,给人打架啊你说说,唉!”

沈绾笛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打听着:“她还在家属院里还打过架?”

“那倒没有,不过啊,唉,也是一言难尽的很,就说你来之前那两天,你猜猜,她干啥了?”

沈绾笛笑笑:“这我哪能猜出来啊。”

“她跟一个小孩抢糖吃!”看见沈绾笛吃惊的表情后,才撇撇嘴接着说:“没想到吧?咱先不说别的,你说她一个大人,跟一个小孩儿抢糖吃也真是有脸!我就没见过这样儿的!”

“也真是苦了小江了,被这么一个女人给缠上,可是倒了大霉喽!真是好汉娶懒妻啊!”

……

回到家已经将近中午了,沈绾笛便准备开始做饭,在去公安局之前,沈绾笛还不忘叫着陆梅一起去拿上已经剁好了的排骨,陆梅还对着沈绾笛说,心可真大。

沈绾笛是会做饭的,而且做的还不赖,之前那么说,不过是在逗季晏礼。

沈绾笛的厨艺是跟着郑秋学的,也没有专门去学,而是在给郑秋打下手的时候,耳需目染的也就会了,不能说是完美继承,但也学了个九成九。

先把排骨洗一洗,切成小块,然后放到锅里把血沫煮出来,倒掉血沫的水以后,再重新把排骨放到锅里去煮,这时再把姜、八角等大料找好,用布缝一个小包,把大料塞进布料包,再把大料包扔进锅里一起去煮。

排骨炖着的同时,沈绾笛又麻利的抄了一个醋溜土豆丝,再搭上煮的粥,就尽够吃了。

沈绾笛想了想,还是打算起身去食堂再买两个馒头,万一不够呢?第一次做饭,也把握不好量。

买完馒头后,沈绾笛特意在食堂等了一会儿,这时候季晏礼也该休息了,可以等等然后一起回家。

季晏礼的身高,即使是在部队里,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,沈绾笛远远的一眼就看见了他,举起手向着季晏礼的方向挥了挥,也不知道看没看见。

季晏礼看见了,远远的就看见了,对沈绾笛,季晏礼似乎有自动瞄准仪,不管沈绾笛在哪儿,都能精准的捕捉到沈绾笛的身影。

沈绾笛看见季晏礼扭头不知跟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,然后又指指自己所在的方向后,就往自己这边跑了过来。

季晏礼:“怎么在这儿等着。”

沈绾笛抬抬手,示意季晏礼看自己手上的馒头:“我来食堂买馒头,想着你也快回来了,就等等你一起走,怎么,不行啊?”

季晏礼顺手接过:“行啊,怎么不行啊,你来接我我高兴着呢。”

这时后边的人也走了过来,看见沈绾笛纷纷打趣:“我说老季怎么说着说着突然就跑了呢,原来是弟妹来了啊!”

沈绾笛笑着跟季晏礼的战友们一一打招呼,然后才跟季晏礼并肩离去。

回到家后,沈绾笛掀开锅盖看了看,排骨炖的刚刚好,然后拍拍季晏礼的肩:“去洗手,准备吃饭了。”

季晏礼吃饭并不粗鲁,但是很快,往往沈绾笛一碗饭还没吃完的时候,他已经来第三碗了,沈绾笛都在想碗是不是买小了,得给他买个盆!

采购

吃完饭后,季晏礼主动去洗碗,沈绾笛则在院子里四处逛着,想着要种一点花,要不然这院子看着也太光秃秃的了。

沈绾笛一边想着种什么花才好,一边儿一五一十的把今天的发生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季晏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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